近日,省政府印发《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》,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、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、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、节能降碳增效行动、循环经济降碳行动、科技创新引领行动、固碳增汇强基行动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“十大行动”,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,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。
《行动方案》提出
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
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
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
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
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
到2025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
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
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
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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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
倡导低碳规划设计理念,推进城乡绿色规划建设,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。实施绿色建设、绿色运行管理,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,建设绿色城市、生态园林城市(镇)、“无废城市”。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建设,大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,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,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,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。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,推行施工管理和绿色物业管理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,推动建材循环利用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,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,杜绝大拆大建。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,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,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
严格落实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。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,引导超低能耗、近零能耗建筑、零碳建筑发展,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。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。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,强化建筑能效监管,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。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,降低建筑运行能耗。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。到2025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
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,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。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、燃气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。充分利用工业建筑、仓储物流园、公共建筑、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。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,探索建设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。鼓励发展分户式高效取暖,逐步提高采暖、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。到2025年,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%,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能源局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管局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4.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
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,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。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,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。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,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。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农用装备和灶具。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,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,推进沼气集中供气、发电上网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能源局、省农业农村厅、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《行动方案》还提出,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。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,建立涵盖生产、流通、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,鼓励使用可循环、可再生、可降解产品。加快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,全面实现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。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,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、减量化、循环化,整治过度包装。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,提高资源化利用比例,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。到2025年,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,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%左右,到2030年提升至70%。
来源|江西住建综合江西省人民政府网